心动,而后行动。这是对消费者行为最简单的描述。
一个好的创意必须能击中人心,命中最需要被满足的内心,并刺激内心。
广告诉求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性诉求,另一种是感性诉求。理性诉求追求直接,强调说服的证据,通过科学的信息和严谨的理由说服受众。
情感诉求则不然,它关注人的内心或情感的体验,不强调基本的优点和功能,而通过“移情”的方法将产品或服务与某种情感或情绪联系在一起,从而令消费者产生消费该产品即能获得相应的情感的认知。
在广告中,可以将产品和亲情联系在一起,让受众通过消费产品而获得亲情的满足。将产品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让受众满足内心对爱的渴望。
将产品和童真联系在一起,让受众重回童年,找到童具的感受。将产品和友情联系在一起,让受众通过产品分享友情,表达友爱。
人是感情动物。一个物种进化越完善,对情感的需求就越多样和强烈。同样,一个人的生活水平越高,知识越丰富,生活体验越深刻,他对情感的需求也就越敏感和突出,需要被满足的欲望就越强烈。
另外,由于物质越来越丰富,产品与产品、服务与服务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同质的品牌越来越多,附加于产品或服务的情感就成了品牌之间竞争的“武器”。
谁能发现并满足目标受众的情感需求,谁就能获得市场,获得更高的收益。
尤其是在当下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少,人们内心的情感没有适合的方式宣泄。
于是,在消费者情感迷茫或者空虚的时候,品牌适时出现,抓住这一市场机会,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
渐渐地,人们开始利用品牌来间接表达内心的情感,品牌成为人们情感的依赖,逐渐替代了人们生活中的亲人、朋友。品牌越来越成为亲人的象征、朋友的象征。
在广告中表达情感诉求越来越普遍,人们也逐渐忘了本应天社的产品或服务本身的问题,人们越来越依靠品牌表现的情感或作米做出选择。
于是,品牌之间的竞争又开始升级了,现在变成谁表达情感或情绪越深刻越强烈,谁就越能吸引消费者。
所以,你的创意够不够煽情,在情感诉求方面表现得够不够深刻或强烈,成为你的广告会不会获得最佳效果的决定因素。
如同在生活中的劝说行为当中,你表现出来的情感是不是够深刻够强烈,你所激发起的对方的情感是不是够深刻够强烈,成为对方能否接受你的劝说的决定因素。
情感诉求是广告的“武器”,你的创意是否能超越竞争对手,就要看你的“武器”够不够深刻,够不够强烈,够不够震撼。
你的创意应触动受众最脆弱的神经,激发受众最空虚的情感,让受众潸然泪下,欲罢不能,重燃信心,浮想联翩,忘记凡俗,让他们通过拥有品牌而抵达他们想要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