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将自己的微信账号
卖出变现
这可以吗?
2019年9月
江阴一医美网红程某
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
将9个微信号转让给赵老板
没成想赵老板只支付了30万元
程某一气之下将赵某诉至法院
要求赵某支付余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被告之间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
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01.为什么买卖协议无效?
法院解释称
程某和赵某均从事医美行业
他们转让案涉9个微信账号
实际上是为了转让其中的客户资源
正是这些海量客户信息的存在
成为赵某花高价购买微信账号的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双方转让微信号的客户资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能不能出售自己的微信号?
法院表示
本案的衍生问题是
假设程某的微信号不涉及他人信息
单纯是微信号本身,能否买卖?
相关法官在释疑中答称:
①微信好友对于实名认证的个人微信号具有身份认同和基本信赖。未经告知将自己使用的微信号转卖他人使用,买受人以原微信号使用人的身份发布朋友圈等信息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侵犯了微信好友的知情权。
②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实施诈骗、赌博、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如果允许擅自买卖个人微信账号,必将滋生更多的违法犯罪,并导致犯罪溯源更加困难。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信息权利出发,即使个人微信账户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也不宜进行自由买卖。
结论是不能买卖!
03.多平台限制账号转让
不仅是微信
时下热门的QQ、微博、小红书
均对账号转让进行限制
(微信)
(腾讯QQ)
(微博)
(小红书)
04.大量购买微信号背后的灰色产业
2021年腾讯一纸诉状
将某网络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原因是其运营的网站内设有
微信账号买卖
微信辅助注册
微信辅助解封等交易专区
交易专区里包含大量微信买卖信息
例如:
“国内15-30天实名微信号!10个起拍”“大量出VX号”等。
该公司的行为
严重影响微信的正常运营
破坏平台健康生态
最终法院判决该网络科技公司
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9万元
并在其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网上最初出现买卖个人微信账号时
大多是营销公司为了制造虚假点击量
如今个人微信号的买卖延伸到
“可实名”“可交易”“可搜索附近的人”
(来源网络)
这些购买来的微信号
不仅成功掩盖诈骗分子真实身份
其带有的支付功能
更能帮助快速洗白赃款
反诈君想说
和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一样
带有个人身份信息的社交账号
同样不能出租、出借或出售
一旦你出租、售卖的社交账号
被用于各类犯罪
你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别被钱迷了眼
生财有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