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资治通鉴》 第154卷 梁纪10
【原文】尉景伏壮士欲执兆,欢啮臂止之,曰:“今杀之,其党必奔归聚结,兵饥马瘦,不可与敌。若英雄乘之而起,则为害滋甚,不如且置之。兆虽骁勇,凶悍无谋,不足图也。”
【译文】尉景埋伏下士兵想捉捕尔朱兆,高欢咬破自己的臂制止了他,并向他说:“现在如果杀了尔朱兆,他的党羽肯定会聚集起来并力来争,我们兵饥马瘦,不能与其相匹敌,如果这时候有英雄乘机而发难,那么祸害就更大了。因此不如暂且放走他。尔朱兆虽然骁勇善战,但却凶悍无谋,不难对付。”
【解析】很多人读《三国演义》对于诸葛亮为什么不在华容道直接杀了曹操,而是放了他,感觉不理解。可以说,这段《资治通鉴》的材料给出了答案,展示了权谋家的内心计算过程:
高欢可以说把尔朱兆当成最大的敌人,而这时候有机会直接斩杀了尔朱兆,为什么高欢停止这个举动?高欢说出了一个关于敌人的重大权谋原理:你的对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方势力!
不轻易直接实行斩首行动的原因有三个:
1、利益集团的报复
每个人的崛起都不仅仅是一个人成功,而是其编织的错综复杂的共同利益集团的成功。你除掉一个人,并不能触动这方势力背后的利益集团。所以,一旦这个首领被斩杀,整个利益集团,就会直接采用报复手段。自己杀一个人容易,能不能扛得住背后的整体报复是个问题。高欢就理解的很清楚。自己杀了尔朱兆,并不能打击掉背后的党羽。无法应付事后局面,不如现在不下手。
2、为人作嫁的危险
另外,一个人使用各种手段除掉对手,这时候并不一定能够事后控盘,冒了风险,却得不到利益。自己可能会被人当枪使,背了这个事件的所有黑锅,而得不到任何的好处。所以说。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思前想后,看看是不是有黄雀在后。高欢此时除掉而尔朱兆的话,自己并不能控盘事后的局面,如果崛起了更加有能力的高手,自己无形中就为别人做了嫁衣。
3、保留旧敌的好处
一个人如果不能彻底的连根拔起敌对势力,那么就不要随意的更换对手。因为你对这个敌人研究了这么久的时间,打交道了这么多次,他的脾气,性格,风格,能力都有很强的了解。如果更换了敌人,别人如何的动作,自己完全是陌生的,就是失去强有力的判断,从而被人出其不意的下手。高欢熟悉尔朱兆的风格,凶悍无谋,不难对付,保留他比较好,自己逐步的强大后,可以一举拿下。
所以说,杀个人不是问题,问题是事后如何的场面应对才是问题。可能大家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说就说了,高欢为什么还要“啮臂”,历史上,古人歃血为盟,凡私约不能公行歃血的,往往以啮臂出血代替。高欢其实这么做是给下属一个明确的不准行动的信号。不然的话,尉景可能认为,是高欢不愿意承担做黑活的道德风险,而自己理解去办。如果手下直接行动,高欢的意图就传递错了。因此,高欢为了不让手下人有误解,故而啮臂,咬胳膊,来说明自己的真实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