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是大众传播媒介中最晚出现的媒介,但却是发展最快的媒介。在今天的世界各地,电视已经成为覆盖面最广、最大众化、影响力最强的大众媒介,也是最有效力的广告媒介。
一般而言,电视就是确定广告性质的那个媒介,通过多种感官刺激,电视造就了今天的广告。电视为广告主提供了两个非同寻常的机会。第一,电视的多样化传播使品牌的价值得到了出色的创意表现。鲜明的色彩、流畅的动作以及华丽的音响效果,所有这些因素都赋予品牌令人兴奋而又别具一格的色彩。第二,一旦品牌表现准备妥当,便能够以非常低的单位成本传播给百万消费者。
网络媒体广告的优点是:
.强烈的交互性与感官性
网络广告与传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给消费者提供了与广告直接互动的机会。对商家而言,广告的目的不仅仅是发布信息,更重要的是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提高公司和品牌的知名度,网络广告的互动性能帮商家做到这一点。因为互动性可以带来趣味性,可提高品牌信息的亲和力,并可产生移情作用,增强受众对产品的好感。
.传播范围的广泛性
网络广告的传播范围极为广泛,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把广告信息小时不间断的转播到世界各地,不像传统的广告往往聚下思念与一个地区、一个时间段。尤其是未来的社会,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人口的流动性越来越大,网络广告传播范围广的特性可使品牌信息持续不断的达到目标受众,让品牌突破地域限制,与现有的消费者维持稳定而长久的关系,使品牌流失罪消化,同时不算开多新市场,为建立国际性品牌搭建坚实的平台。这些效果,传统媒体是无法达到的。
.灵活的时效性
在传统媒体上作广告发布后很难更改,即使可改动往往也必须付出很大经济代价。而在互联网上作广告按照需要即使变更广告内容,当然包括改正错误。这样,经营决策的变化也能得到实施和推广。此外,网络广告可以是大众传播。当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个性化的信息时,网络广告又成了人际传播。这种多样性是网络广告极富弹性,可简单也可深入,不受版面或时间段限制,可以在大量的消费者中激发品牌知名度,又可以对特定的目标销给着实行一对一的传播,强化其忠诚度,展开多层次的品牌塑造。这是传统广告所不能做到的。
.目标明确性
通过IP地址及Cookie技术,网络广告商可以根据个人不同的差别将受众分类,以细分化的有差别的市场策略,确立品牌位置,将广告信息准确发送给目标用户,以求得最佳效果,同时避免广告费的浪费。
.非强迫性传送咨询
众所周知,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等都具有强迫性,都是要千方百计吸引你的视觉和听觉,强行将广告灌输到你的脑中。
而网络广告则属于按需广告,具有报纸分类的性质却不需要你彻底浏览,它可以自由查询,将要找的资讯集中呈现,这样就节省了时间,避免了无效的被动的注意力集中。
.效果的可测性
利用传统媒体做广告,很难准确地知道有多少人接受到了广告信息。方便广告主即时监测特定品牌进行传播活动的效果,并对品牌传播策略加以调整,以保证品牌发展的每一步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少走弯路,使品牌投资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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