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定价是一门科学,也是对采购专业度和能力的检验,定价高了,可能没人买;定价低了,可能利润目标完成不了。这个技术和分寸的把握还真是有些难,但是,还是有些基本原则是应该把握的。
市调定价原则:
“市调”是一切定价的基础,市调的对象包括“竞争对手”及“批发市场”。没有市调就能定价的采购人员是不称职的。有些采购以商品大组或小组的毛利率指标直接定价,更是大错特错,而且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毕竟价格要让买卖双方都能接受,必需有市调做基础。要比竟争对手更低价,但以不牺牲公司的利益为前题。
商品结构原则:
在商品结构中,我们可以按“商品大组”过去天的“商品销售额”划分出A、B、C、D类商品,它们的特性可以下表说明:
由上表可看出:A类商品的销售量大,占商品大组±%的份额,是该大组的“必需品”,顾客采购时有“目标性”或“针对性”,其品项数仅占商品大组的±%,价格较敏感,一般零售业的毛利率都较低,我们的毛利率宜控制在商品大组指标的+%(例如:大组的毛利率为%的话,则A类商品的毛利率宜控制在%×%=%,及%×%=%之间),而其毛利贡献度在±.%。
B类及C类商品的解读方法与A类商品相同,唯其销售占比、功能、性质、品项占比、毛利率指标及毛利额贡献度值不同而已。
以上的毛利率指标只是一种原则,一种参考实务上还是应以“市调价格”为订价的“基础”。甚至连A类商品,假使我们的进价特别有优势,我们不应该放弃应该挣的利润。换句话说,个别A类商品的毛利率也不一定受限于以上的原则。
心理效果原则:
中国人素来不喜欢“”(“死”音),尤其是尾数,因此订价时避免订出元,元,.元之类尾数为“”的价格。采购人员应多订出一些吉利数,例如:“”、“”、或“”等尾数,例如:.元、. 元、.元。尾数也应避免订出“”、“”、“”、“”、“”等价格,例如:元可订为.元;元可订为.元或.元。“”比较中性,问题不大。
个位数的单价,最好加上小数点两位,例如;.元。十位数的单价,最好加上小数点一位,例如:.元。三位数以上的价格不必添上小数点,例如:元不必订为.元,因为.元的差异仅为元的.%而已,另外还不如订为,假使竞争对手的订价高过。
商品生命周期原则:
每一个商品都会经历五个生命周期,即:“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及“衰退期”。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里,由于其制造成本、营销费用及流通利润均大不相同,因此采购人员必需了解定价商品的生命周期阶段,采取不同的定价原则。一般而言,萌芽期的商品定价最高,毛利率也最高,但销售量很少;成长期价格稍低,但销售量稍高;成熟期价格再低一点,销售量激增;饱和期及衰退期价格最低,销售量减少很多,甚至滞销,而且几乎无利可图,此时采购人员应考虑将此商品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