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月,某股份制银行行长的一篇内部讲话稿被曝出,“银保小账”这一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小秘密”随之公开:“从严治行这么多年,违规违纪行为依然是屡禁不止。我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就是员工收取保险公司的回扣。据我所知,这不是个别现象,对这个问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该行长所指“员工收取保险公司的回扣”就是“银保小账”,一些保险公司以培训费、咨询费等形式,变相给银行或其经办人支付除手续费之外的费用或好处。
保险公司为何冒着违规违纪的风险,积极主动给银行员工一些好处?皆因银行是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
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可谓“三赢”: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以利用银行更为密集的网点提高保费收入;对于银行而言,在提高产品多样性的同时,还可提高中间业务的收入;对于客户而言,家门口就能买保险,一是方便,二是心理上觉得更可靠。
然而,保险公司为了加速扩张业务,必然绞尽脑汁稳住银行这一渠道,“银保小账”出现了。银行为了完成更多的保险业务,赚取更多的手续费,也用尽招数忽悠客户,“存单变保单”出现了。
久而久之,保险公司为“小账”所累,银行屡屡因销售误导被处罚,客户手中的存单稀里糊涂变为保单,本来能够实现“三赢”的银保渠道反而“三输”。
造成这种局面,源于多年来保险业“唯规模论英雄”的发展标准,还源于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直言:“公司主推什么产品,我们就卖什么。”在产品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究竟卖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答案又回到了“银行小账”。
必须要看到,近两年,在监管制度的引导、保险公司的自觉下,部分保险公司银行渠道已经摒弃“唯规模论英雄”,价值成为各个渠道转型发展的核心标准。但在保费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的压力下,期望所有保险公司和银行自觉、自愿规范销售行为显然有难度。
就在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业务准入、经营规划、业务退出、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了明确而细致的规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接下来,《管理办法》执行效果如何?仅仅靠监管部门的“敲打”是不够的,更要靠保险、银行的自觉。
对于银行而言,应树立责任意识,而不是“与我无关”。《管理办法》就要求,当遇到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不得相互推诿,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并按照双方共同指定的处理办法,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对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而言,应树立专业意识,而不是“靠忽悠”。《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投连保险产品还应至少有年以上的保险销售经验,每年接受不少于小时的专项培训,并无不良记录。
上述规定都要求银行以及一线销售人员认识到,在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环节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处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也承担同样的责任。代销保险产品能增加银行服务功能、化解信贷风险、降低网点成本、增强竞争力等其他的作用,切不可简单地把代销保险产品视为只是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来源。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以及一线销售人员的培训,将良好的营销理念、管理规程、职业操守传输给银行和销售人员,而不是传授“话术”、销售技巧,以从根本上杜绝误导、诱导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将独一无二、难以替代、针对保障缺口的产品摆在银行的窗口,而不是千篇一律、差异不大的保险产品,真正为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驾护航。
总之,银行代销保险产品应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这也是银行、保险双方开展这项业务时时刻刻应遵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