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成功不再遥远,从今天起,让自己也做一个真正的“商”人
在世纪的今天,互联网已经脱去了神秘的面纱,从专家学者的实验室走进了千家万户,甚至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找到了一条通向成功的道路——互联网创业之路。
在我们讨论互联网创业之前,有必要对创业的概念做一个回顾。尽管人们对创业这个概念似乎并不陌生,而且近几年有大量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创业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但是迄今为止,人们很难用一个标准的统一的概念来诠释创业。创业根据人们各自的理解被冠以各种各样的定义。
一些学者认为,发现并把握机遇是创业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另一些学者则说,创业包括创造价值、创建并经营一家新的营利型企业的过程,即通过个人或一个群体投资组建公司,来提供新产品或服务,以及有意识地创造价值的过程。另一个关于创业的定义是:“创造不同的价值的一种过程,这种价值的创造需要投入必要的时间和付出一定的努力,承担相应的金融、心理和社会风险,并能在金钱上和个人成就感方面得到回报。”
而国际管理科学学会——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的教授们对创业也有自己广义上的定义:创业是“对新企业、小型企业和家庭企业的创建和经营”。尽管对于创业的定义五花八门,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具有共性的元素。首先,创业肯定是一种创新行为,这种创新可能是源于技术的、市场的、产品的、服务的,或者是营销方式等方面的创新。除了上述几种可能的创新行为之外,创业必定存在着就业岗位创新。即创业肯定创造了某些新的就业空间。
因此,创业就是一种创新行为。不管是何种创新,创业的存在最终是为客户创造了价值—创业因能够满足客户的某种需求而存在。而价值的存在就意味着商机的存在。于是就引出了创业的第二个元素—创业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商业行为。有组织意味着创业是通过一个组织来实现的,也许这个组织的表现形式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也许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单元,总之创业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其他个体行为。
有计划意味着创业需要谋划,而不是率性所为,只有谋划得当,才能将潜在的商机转化为价值。概括起来,笔者对创业的定义是:创业是通过创立组织并有计划地实现某种创新,从而为客户创造价值井为组织谋取利益的过程。三创业既与创新有关,但是又不完全等同于创新。不同之处在于创新可能是在原有企业或原有事业的基础上所做的改变,而创业不仅仅包含了创新,也是企业或事业从无到有的一次创造性活动。
我们这里所定义的创业并不包括在已有基础上的二次创业,特指初次创业根据我们对创业的上述定义,不难推出互联网创业的概念。互联网创业特指利用互联网创业或者所创立之事业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互联网而存在。根据创业项目与互联网的依附关系,互联网创业可以分为在线型、互补型和延伸型。
.在线型创业我们把完全依托于互联网而存在的互联网创业模式称之为在线型创业。在线型创业的典型特征就是企业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创业平台构筑在互联网上,创业实体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完全通过互联网经营,与客户通过网络交互,在线进行交易的支付等,不需要物理的营业厅或柜台。比如,百度、谷歌、搜狐、雅虎等都属于在线型创业。
在线型创业实际上既是营销方式的创新也是营销渠道的创新。营销方式从传统的以商家为主导的面对面的营销变为在虚拟世界中的非接触式营销,营销渠道从经由各级经销商、代理商的分销变为网络直销。在线型创业对于创业项目或经营的产品范围有一定的限制。
这类创业项目大多为信息服务类,或者所经营的产品是能够完全在线传输的数字化产品。互联网的商业化应用造就了一批财富新人,这些财富新人用他们对互联网的独到的眼光,创造出了新的商机,也在短短的时间里迅速积累起大量的财富。在“中国十大创业新锐”榜上有名的李想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