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的一段话,深有感触。
李教授说,在与人发生冲突争辩的时候,你就记住到句原则。
我说一句,你反驳,我再说,你再反驳,我继续说,你可能就会着急,冲突可能就要爆发。
随之而来的就是肾上腺素激增,你的情绪会冲到前面挡住理性,面红耳赤或者口吐芬芳等不雅外观和语音会赶来救场帮你取胜。
到句说不明白的时候,明白人就应该转头就走。
因为高人知道,这事讲不清楚了,别再浪费口舌非要一争高低。
同一个傻瓜争辩吃亏的是自己,因为围观的人会搞不清到底谁是傻瓜。
如果两个人为一件事争执不休,只能说明这两个人都不聪明。
否则,大家都是聪明人,如果一个人是真懂,有说服力,而另一个人认知层次相当的话,一定能听明白。
如果对方真听不懂,你自己先选择做个聪明人,停止和他再继续纠缠。
要知道争赢一个聪明人是很困难的,但要争赢一个智障几乎是不可能的。
听我一句劝,及时止损,保名声省时间要紧。
就像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书里提醒的一样:在争论中获胜的唯一方式就是避免争论。
刚开始在平台上,想表达一个观点时,我有和老喻一样的习惯。
我先试图将观点表达清晰,有条理,然后再思考如何防守“杠精”随后的发难。
当时想,如果自己的观点不能比杠精棋高一招,或者有被“杠死”的风险而没有陡峭的角度去应对,那么我就不配表达这个观点。
但现实情况是,杠情是全天候、活体、智能ETC,你防不胜防啊!
上周发表了一篇文章《道义和立场有什么区别》,一位网友留言:你读过小学?坚持维护妻子,是在坚守爱情,情是道义的范畴。
对这种带着情绪而不是理性讨论观点的杠精,我现在是不会逞能与之争辩的。
因为他只是想和你争,并不是想让你说服他。
遇到这种情况,好吧,让你赢,你赢得争论,我赢得人生。
我以前有点怕看留言,特别是那种曲解诋毁的言论,刚开始心理承受能力有点低。
后来我彻底想明白了,被误解就是表达者的宿命,就像《小王子》里说的“语言是一切误会的开始”。
不是我不能防御杠精攻击就不配表达观点,而是我表达任何观点都会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无所谓而无畏,明白这点后,我也就和自己和解了。
现在,我无惧表达我的观点,你有权利反驳,甚至是曲解或人身攻击。
我不能控制你有什么反应,我只能控制我不去在乎,不去徒劳地辩驳。
仁波切的这句话很有力量:当一个人对自己极度地坦诚,他就会变得无坚不摧。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在去世前对他的学生说:你连想改变别人的念头都不要有,你要永远相信,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拯救者!
人是不可能被说服的,人只能被收买或降服。
很多人都用“捷径思维”生活,就是思维习惯顺着一条走熟的路,机械地自动推进。
习惯性思维的人,他们的大脑就像人眼睛的瞳孔,你越用光去照,它收缩得越小。
我一个表弟花万彩礼找了个越南女友,我劝他小心受骗,死活不听,两个月后,果然人财两散,那女的趁人不注意跑了。
几年前,另一个亲戚,全家把钱都投到“批批”,外人口水都说干了,根本挡不住人家要发财的冲动。结果倒是实现了老板的发财梦。
所以,想让别人同意你的判断,就是典型的自以为是。
对方为什么听不进你的劝告?真实原因是他觉得你位卑言轻,不足分量。
你让一个功成名就、位高权重的人来试试!有地位的人即使一言不发,对方都觉得他是“真理”本身,马上停止反驳,因为权威效应,人都有慕强心理。
所以争论三五句对方不听,就算了,别自取其辱,因为对方觉得你能量不够,根本看不上你!
美国作家弗格森说过这样一段话:谁也无法说服他人改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守着一扇只有从内开启的改变之门。不论动之以情或者说之以理,我们都不能够替别人开门。
从里面开的门不愿意主动打开,你非要强行替别人开门,这种行为不是有好为人师的毛病就是有强迫症。
做个聪明人,不争、不辩、不怒、不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