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就在于:他想销售的,是关于“戒烟”的语音课程、电子书等知识类的信息产品。
如果是“实物”产品,他反而不用担心了,因为实物产品的“价值创造者”、“传播者”之类的角色分工,已经深入人心,人们不会误解。
然而信息类的产品,很多人却“理解不深”——遥望着 10 亿美元的欧美电子书市场,中国大陆这边却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虽然纸质报刊媒体已深受影响,但对于“电子书”的商务应用,普通网民的认识却很“原始”。
实际上,无论是“信息产品”,还是“实物产品”,都有类似的特征;就像一座金字塔一样,能真正研创高价值信息产品的,毕竟是少数,聚集在塔尖;而大多数普通人,却无法直接与这些“原创者”接触。
连接他们的,就是“信息产品的宣传者”;即“价值传播者”。
“价值传播者”类似于“商场”、“专卖店”,把商品信息直接传达给最终消费者,从而让消费者受益。
所以,“价值传播者”本身绝对是财富链条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此,虽然那个学员对于“戒烟”的知识基本为零,但不代表他不能做这块细分市场。因为,他完全可能以“价值传播者”的身份出现。
只要他查找相关的资料,搜集相关的信息,整理出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方法与技巧,就完全可以、完全有资格来宣传这些知识,传播这些技巧。
就像泰曼一样,他明确告诉订阅者:这些开发新顾客的方法与技巧,都是源于乔•维塔尔、博恩•崔西、马克•汉森、哈佛•埃克等人的,而他自己仅是一个“整理者”。
这并不妨碍订阅者为学习这些知识而“注册”——虽然泰曼本人没什么知名度,但是订阅者看重的是他所提供的资料,订阅者需要的是真正能解决问题的信息与知识!
既然泰曼可以凭借“价值传播者”的角色来做大自己的客户数据库,并借此ZQ。为什么那个做“戒烟”市场的学员不可以呢?
我个人认为,做一个“信息传播者”,通过宣传别人的信息来做大自己的客 户数据库,并通过促销别人的产品来ZQ,是适合 90%普通创富者“成功捷径”。
你也许没有什么专长,没有什么积累,更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但这都不妨碍你成为一个金矿市场里的“价值传播者”。
把自己定位为“价值传播者”,你就可以轻松借力别人的资源为自己所用, 从而通过信息与知识的分享,创造出无穷无尽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