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容易退货难,最近十几年时间随着网购的不断升级,目前很多年轻人购物基本上主要通过网上进行。
但是网上的东西只能看图片摸不着,所以大家根本不知道产品到底是好是坏。
有些商家通过软件把产品的图片装饰得非常漂亮,看了就让人有购买的欲望,但实际上这些产品有可能是伪劣产品,或者仿牌、冒牌等等。
对于这些非正规的产品,消费者购买到之后有的人会选择退货,但很多人都只能自己吃闷亏。
而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沉默,不选择退货,因为按照目前电商平台各大商家的一贯作风,退货非常难。
虽然有一些商家承诺天内无理由退货,但前提是你不能拆封商品,不能有任何损坏,一旦你开封了商品或者稍微有一点污渍,商家就不同意退货,最终消费者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而这些商家之所以能够这么霸道,他们也有一定的理由,因为他们在跟消费者交易过程当中,有可能已经定了相关的约定,甚至有一些格式条款作出约定,最终很多消费者不懂法律或者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就只能默默承受。
但这种网购退货难的问题即将迎来转机。
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个规定将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主要针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总共有条。
这里面有多条规定跟大家网络购物息息相关,尤其跟大家退货难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规定第一条【格式条款】提到: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约定以下内容,消费者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
另外第五条【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提到:
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两条规定对于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以后大家不用担心因为买到不合适的商品而遭到商家拒绝退货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商家列出的一些霸王条款给自己造成权益损害。
比如大家通过网购购买了某一件商品,这商品有一些外包装,消费者在拿到快递之后大家可以进行拆封验货,假如发现商品有问题,或者不适合自己,那在商品本身以及外包装没有明显损坏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货。
假如大家在网购的过程当中遇到一些商家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消费者签收快递就代表消费者认可产品质量并完成交易。
或者一些商家在产品页面做出一些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然后在后面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列出一些格式条款,然后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等。
从月日之后,这些格式条款以及霸王条款通通都行不通了。
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以及一些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可以随时将商家起诉到法院,最终大概率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外《规定》还特别针对电商刷单、虚假原价优惠价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有一些商家惯用的伎俩就是先把价格抬高上去,再通过打折的方式给人一种虚假的降价优惠,以后这种行为也行不通了,如果消费者发现前后价格存在问题,可以将商家起诉到法院,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然除了传统的电商受到严格的监管之外,最近几年新兴的直播带货监管也会更加严格,这里面有一个明显的改变,就是落实直播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
比如第十七条【直播营销平台责任】规定,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
总之,从年月日之后,无论是电商运营平台还是商品提供者或者直播间的各大主播,将不能像以前那么任性了,不能随便欺负消费者了。
在规定出台后,将全方位对消费者进行全面保护,如果平台以及商品提供者或者一些主播以一些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售卖商品,最终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有了这些法律保护之后,我相信以后大家在网购过程当中会更加放心,更加安心,网购的生态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