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是某市两家规模较大的网络技术公司,主要业务系为企业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服务。近几个月,B公司业务下滑,于是在互联网上匿名发布了很多帖子主要内容涉及A公司欺骗客户、排名没有效果等,这些帖子迅速在网上大量转发。
由于网上有大量负面帖子,对A公司的企业商誉造成了巨大影响,业务大幅下降。
A公司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要求之一就是企业在竞争活动中应遵守商业道德,充分重视自身品牌的建设,同时也对竞争对手予以充分的尊重,不得诋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样的做法轻则涉及民事赔偿,严重的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B公司不是积极加强自身企业和业务的发展,而是为赢得市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诋毁A公司,给A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法律对此予以明确规定,认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商誉,可以积极收集并保全证据,要求B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最通常的表现形式就是利用产品进行比对,捏造对方产品的不实情况,突出自身产品的优势。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如果未对产品进行必要合法处理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