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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上市经典的好句子,这回朋友圈不会出现乱发广告了!

9655 人参与  2023年04月08日 11:02  分类 : 新媒体运营  评论

9月,对于重度手机癌患者来说似乎是充满了喜悦的一个月。除了有一大批的新手机即将面市之外,朋友圈也会变得更加清净。对于习惯了微信的小伙伴来说,朋友圈变得更清净毫无疑问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

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微商广告,朋友圈似乎都快成了另一个广告聚集地了。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这意味着朋友圈那些发广告的人再也不能随随便便乱发广告了。

按照《办法》规定,在微信朋友圈广告发广告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是“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旦违法广告法这些广告发布者也将会受到处罚。

1、付费广告没有标注最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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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为付费广告,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的,一旦被举报,对广告发布者处10万元以下罚款。在朋友圈的付费广告一般都会有标注,这个倒不担心。如果你看见微信公众号里面明明是在打广告,却没有标注“广告”,你同样可以举报这些广告。

2、不能一键关闭的广告对广告主最高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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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这种弹窗广告,若是没有一键关闭按钮的,对于广告主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来说这种广告在朋友圈不常见,在PC端或者APP客户端比较常见。关不掉,你就可以举报了。

3、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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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更多的是这种没有标注广告的广告,对于这种广告也是有处罚的。如果是转发的这种广告是虚假广告并且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者也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直接发布者,将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最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4、没有收费打广告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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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常见的是这种广告,一般这种都是宣传自己代理的产品居多,或者是转发别人的广告。这种广告形式一般都是免费的,但是这种广告一旦遭到举报也会受罚。广告法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也是一种广告行为,一旦这种广告造成消费者的损失也将承担2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最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朋友圈的广告就算没有对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但是一旦违规,同样要遭受处罚。常见的违规广告主要有这么几类:

1、用词夸张型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词中不能包含“第一、首发、销量冠军、最、独一无二”这种极限词语;这个规定不仅适用于其他广告模式,同样适用于朋友圈广告。

2、虚假晒单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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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通过高科技晒单,晒付款、发货等数据,一经发现是虚假单号,发布者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非腾讯允许的第三方软件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不仅要承受工商部门的处罚,还将面临腾讯方面的封号处罚。

3、虚假宣传型

在朋友圈发布广告,盗用其他知名品牌的效果图、卖家秀等等,也属于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比如,某人晒自家的面膜效果,盗用某知名大牌的效果图,宣称是自家面膜的使用效果图。这是赤果果的违反广告法。

4、加微信送礼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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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常见的这种“添加xx微信号,送XX礼品,每天限量XX个”的广告也是违反广告法的一种。

新广告法实施后,对朋友圈的广告监管力度也更加严厉。碰见那些讨人厌的虚假广告,都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当然,如果人家的广告确实没有问题,那么你还是别“手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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