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视频号发布全新创作分成计划,称正在内测视频号原创视频挂载广告,将分批邀请优质原创作者加入(粉丝数须在100以上)。
受到邀请的创作者,可在创作者中心点击申请,发表视频开启“原创声明”,无需其他操作,广告系统会自动分辨视频内容,并挂载适合的广告。
官方称,广告将以图文或视频形式展现,展示频次将根据用户体验与作者收入等条件整体调控。创作者的广告分成收入,跟视频质量、视频播放、投稿数量、广告行业选择等多方因素有关。
关于广告计费模式,此前商家中间就有讨论,认为大概率会采用在微信公众号较为成熟的CPC(Cost Per Click,点击付费)模式。
采用CPC模式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CPC模式效果更好,尤其是评论区广告,商家更愿意接受点击付费,而非浏览,二是该模式也更符合微信生态的特征和用户习惯。对创作者来说,不论点击付费,还是浏览付费,单条视频收入多寡主要看视频播放量。
创作者每月的收益,将分为两次结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将会推迟):
上半月的收入将于次月1日结算
下半月的收入将于次月15日结算
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结算收益即可随时在“创作者中心-创作者服务-创作分成计划-分成收益-可提现的广告分成”发起提现。发起提现后,7~15个工作日后收益将到账至微信零钱账户。
新发布的创作分成计划,对创作内容主题无额外要求,信息流广告、短视频商品分享、视频变现任务、互选平台等含有商业推广信息的视频不能参与,也暂不支持企业号、政务号和媒体号加入该分成计划。
已加入创作分成计划的创作者若不想视频展示广告,则发表新视频时不开启“原创声明”即可。若希望退出该计划,已展示广告及后续新发表视频不再展示广告,需通过邮件联系平台。
另外,一旦创作者发布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平台规则,平台将取消其继续参与计划的资格,追回相应的广告分成收入,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早在3月28日,微信在广州保利洲际酒店举办“2023微信公开课PRO·微信之约”,就透露了今年将推出新的创作分成计划。除了评论区广告分成,参与新计划的创作者还将享受原创内容平台保护和平台分发优先推荐等。
一直以来,视频号很少直接向创作者补贴,而是通过商业分成向优质创作者分享收益,进而推动内容生态完善。新创作分成计划,也是腾讯拿出一部分广告收入,分享给内容创作者。但这些分成多大程度上能够激励到创作者,要看这部分收入的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