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授课互动提问
普及知识
助推提升
为进一步优化青白江区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1月12日,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对有关行业部门、镇(街道)负责同志开展了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业务交流培训。
培训会上,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业务人员对相关的知识进行了细致讲解:
一
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等审批事项进行了介绍。
二
对国家、省、市和区级政府关于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三
对办理立项审批所需前置要件、材料清单、步骤流程等进行了展示。
授课讲解中
参会人员
按照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立项的限额是多少?决策依据是什么?
授课老师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府发〔2017〕14号)文件规定,凡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办理立项手续。其中,1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须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并送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再办理立项手续;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再办理立项手续。
参会人员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概算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授课老师
国家层面的《政府投资条例》和我区《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19〕21号)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概算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先经区评审中心对投资概算评审后,与概算审批申请、项目投资概算书、评审报告等资料一起报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审批概算。要特别注意,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也需由项目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投资概算进行评审后,备齐上述资料报批。
互动问答进行中
此次培训使各相关单位
对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相关政策
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进一步熟悉了有关流程和要件
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
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来源:青白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