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崇明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巡逻防控,严肃查处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1月11日9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长兴派出所接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线索立即锁定嫌疑人何某的居住地,并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0箱。
何某指认储存在家中用于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据何某交代,自2023年1月以来,其为贪图非法获利,从外省市采购烟花爆竹后非法运输至其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的家中,随后建立微信群,将朋友们纷纷拉至群中,在没有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群里公然贩卖烟花爆竹。
何某用于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建立的微信群
截至被民警查获,何某总计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获利1500元,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崇明警方依法对何某罚款5000元。
警方提醒
遵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警方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陈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