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到付”,可收货人拒付运费怎么办?
鲁法案例【202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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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
长期以来,货物运输都是司机通过网络平台等寻找运输信息,协商货运地点、目的地、单价等信息,且全程都是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没有见过货运人,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司机到达目的地后也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收货人员,单凭口头契约一旦产生纠纷,司机往往被动。提醒各位货车司机,条件允许情况下,一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托运人、结算方式等重要信息。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条件,也要注意保存好货运单据、提货单、过磅单、微信聊天、电话语音等。
来源:费县法院、临沂中院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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