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丽云 直播间下单已经成为很多人购物习惯,如果直播间私下交易买到假货,主播和直播平台该担责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一则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例。
专家提醒,直播间商品涉虚假宣传,最高面临两百万元罚款。消费者如果遇到直播产品出问题,也可凭购物依据依法维权。
直播带货销售仿冒手机
主播被判三倍赔偿
主播许某某是某平台主播,2019年5月28日,消费者王某某通过直播间购买许某某私下销售的手机一款,收货后发现手机系仿冒机,经沟通无果。后王某某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将许某某、直播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许某某在直播期间持续挂有“小黄车”,该行为可视为系其利用主播身份不断为商家导流宣传推广,具有对外销售获利的主观意图,其具有经营者身份。王某某在购买手机前观看许某某直播已持续半年,对许某某心存信赖,许某某私下直播带货交易行为视其利用主播身份导流并实现流量变现,应认定为经营行为。应当注意的是,一般情形下主播不参与实际交易,不具有经营者身份,但主播如果除带货行为外,亦参与商品或者服务提供、经营,成为商品或者服务买卖合同相对方,则具有经营者身份,需承担经营者责任。
许某某在使用手机半个月后,方进行转让,其应对手机外观及实际使用情况了解,王某某收到手机后发现明显与直播间宣称的性能不符,王某某基于信任,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许某某作为经营者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直播平台在直播规范中明确公示禁止进行站外交易,在接到王某某投诉后及时对主播账号进行封停处理等,尽到了事前提示和事后监督义务,且现无证据证明直播平台知晓涉案交易行为存在,故不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一审判决许某某退还王某某购机款,并赔偿购机款三倍及王某某维权合理开支。本案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直播间商品涉虚假宣传
最高面临两百万元罚款
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该如何维权?日前,由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正式实施。《规范》对平台、主播、商家以及直播电商活动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进行了规定,对目前直播带货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作出了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如虚假宣传、绝对化用语、产品质量等问题,都有相应的法律去约束。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和线下虚假宣传一样,都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直播带货中的广告绝对化用语,则需要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约束。
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直播产品出问题
可凭购物依据依法维权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直播电商超1000万场,平均日观看人数超2.6亿。不过中消协“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今年“618”促销活动期间消费维权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价格竞争、短信骚扰、红包活动、假冒伪劣等方面。与直播带货类有关的负面信息就有112384条。
直播带货产品出问题找谁维权?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发现在直播间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时,可凭直播截图、支付凭证等购物依据,先联系商家或平台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果,则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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