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范女士反映,一年前自己购买的家具当时出了一点小问题,在退换环节没有和商家协商好,问题拖到现在都没解决。
范女士家住新都国际小区,2019年8月份,她在小区附近的一家家居店挑选了一张床和一个衣柜,全款支付了5500元。在家居店把床送上门后,她检查发现,配套的床头有两道明显划痕,范女士拒收了床,并且找到家居店协商。
后来,范女士找到消协等相关部门,向家居店提出了两个选择:退还床的货款或退还全部货款。
“当时家居店表示,可以退还床的货款,但是需要扣除500元的配送费。”家居店的这个条件让范女士不太理解,小区和家居店的距离在500米之内,500元的配送费合理吗?
双方没达成一致,事情就拖到了现在。范女士告诉记者,出现问题时,她没有接收家居店的床,也没有让他们送衣柜,自己已经在别处买了床和衣柜。现在,她的要求是,家居店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随后,记者来到了范女士购买家具的家居店。店长高先生说,当时范女士购买的两样家具属于样品,价格比较低,同时也是有“一旦售出,不退不换”的规定。
高先生还提供了当时范女士的合同,上面的确写着“样品、不退不换”等字样。不过,在范女士的手中也有一份家具的质保手册,上面只写明了柜子是样品,床却没有写。对于这一点,高先生解释,可能是当时工作人员没有写上去,所以现在家居店同意退还床的全款,但是写明是样品的衣柜是不能退款的。
另外,高先生还表示,如果范女士依然不能接受这种处理方式,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权,他们也是支持的。
之后,记者将家居店方面的意见反馈给了范女士,范女士表示后期将会寻求法律的帮助。
采访结束后,家居店的工作人员又给记者发来了一张银行流水的截图。图片显示,在2019年8月29日,家居店退还给了范女士一笔钱款。只不过,当时范女士买床时的价格是2700元,退款只有2200元。家居店方面表示,这是当时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后,范女士同意调解,他们才给她退回的钱。
对于这件事,记者也再次咨询了范女士。范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收到银行的收款短信通知,所以一直不知道家居店退款的事情,而且她当时根本就没有同意家居店的处理方式,对方是在调解没有成功的情况下给她打的钱。
最后,范女士表示,即使现在家居店已经给她退还了一部分钱,但是她并不认同这个金额,后续还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针对“样品不退不换”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商家销售的物品都属于商品,并没有“样品”一说,因此商品出现问题,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换或者其他处理,并不存在“样品不退不换”的说法。但是,如果商品没有出现问题,顾客想要退换,就需要与商家进行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