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网络经济了,网红成为吸金的一种形式。但乱象百出,以丑为美,甚至是消费人血馒头,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使唤的不一而足,很多时候就是不讲究规则、底线和红线。为了所谓的铜臭,什么可以不顾。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那就是人间正道,公道Z取,而不是消费丑陋,甚至是吃了人血馒头。那是财富的反面,那就是见利忘义。社会需要资金流,其实就是一个正面的作用。个人更需要财务的自由,但不是越多越好,更不是不择手段谋取。网络营销,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过分的追求金钱,甚至是没有良心和道德,三观不正,见利忘义,不可取。
“网红经济”发展势头很好,为促进消费、活跃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所谓的个别共识以及个人,奉行的是流量为王的理念,通过打造“网红”聚集人气、吸引流量、获取经济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如果靠宣扬“假恶丑”来达到恶意炒作营销的目的,不但挑战了社会基本道德底线,也颠覆了人们的三观,对未社会更会产生错误导向,影响极其恶劣。封杀必诛之,那就是后果。
胆敢以身试法,必然受到法律的惩罚和惩处。规定、条例、法律的条款规定的非常明确和明白,照单规范和处罚,那就是互联网以及网红经济的规律。有的人就要挑战社会的底线和极限,钻所为的控制,大打擦边球,往往是自掘坟墓,甚至就是身陷囹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互联网更不是法外之地,没有操守的ZQ,缺乏底线的掘金,都是被社会以及网民不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