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自己也摸鱼,但就是头疼员工也摸鱼,为啥?
国美控股公司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上热搜,内部通报外泄,有两个部门是全员警告并行政处罚分。
令人惊讶的是,所有人上班期间的行为,基本上都是可查可追溯的。受到处罚的是全员,也说明,上班摸鱼这事,是全员的。
我们先对“上班摸鱼”给个概念或定义。这个网络用语,其实指的就是你在上班期间,干了与工作无关的事。在每家公司、甚至是政府机构组织里,一般都有内部规章制度清晰地明确“员工在上班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事项”。其实,这个规定本身就有点模糊。你说,上班接个私人电话,如何定义?
因此,只要员工不是花费较多的资源和精力去干点私事,也不至于被揪出来处罚。组织里很多处罚,基本上都是某一个因子,触发了考核处罚机制,需要启动一下这个机制而已。
记得我刚入职不久,几乎每天都要与另一家合作伙伴打交道,每当我去这家公司的某个部门处理业务时,都能看到那个部门的“老大”悠然地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其手下的员工从其电脑前走过时,也都是见怪不怪的表情,他本人也从不回避,基本上都是手里鼠标不停,嘴里交流着工作。其实他比我也只年长两岁,当时我的判断是,这个人一定有非常牛的东西,让公司不敢对他下手,让他的手下对他服帖。没想到过了两年后,阴差阳错,他竟然成了我的同事,并且是我的下级。我不但没有发现他“厉害”之处,更看清了他的个性特征。当一个人摸鱼习惯了,大概率会快速在竞争赛道上落后,最终可能会一事无成。果然,又过了几年,他再次跳槽。去年见到他,一脸的疲倦和无神的眼光。知道他过得不太顺,想一想可能与自己一直是“超级摸鱼者”应该有点关系。
又想起来前几年经常进出一家年销售过千亿的董事长办公室,几乎有一半的机会,发现他都在摸鱼,无非是玩玩微软自带的空当接龙纸牌小游戏之类的。我就仅当他“日理万机”后的放松消遣。
国美控股公司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上热搜,内部通报外泄,有两个部门是全员警告并行政处罚分。
令人惊讶的是,所有人上班期间的行为,基本上都是可查可追溯的。受到处罚的是全员,也说明,上班摸鱼这事,是全员的。
我们先对“上班摸鱼”给个概念或定义。这个网络用语,其实指的就是你在上班期间,干了与工作无关的事。在每家公司、甚至是政府机构组织里,一般都有内部规章制度清晰地明确“员工在上班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事项”。其实,这个规定本身就有点模糊。你说,上班接个私人电话,如何定义?
因此,只要员工不是花费较多的资源和精力去干点私事,也不至于被揪出来处罚。组织里很多处罚,基本上都是某一个因子,触发了考核处罚机制,需要启动一下这个机制而已。
记得我刚入职不久,几乎每天都要与另一家合作伙伴打交道,每当我去这家公司的某个部门处理业务时,都能看到那个部门的“老大”悠然地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其手下的员工从其电脑前走过时,也都是见怪不怪的表情,他本人也从不回避,基本上都是手里鼠标不停,嘴里交流着工作。其实他比我也只年长两岁,当时我的判断是,这个人一定有非常牛的东西,让公司不敢对他下手,让他的手下对他服帖。没想到过了两年后,阴差阳错,他竟然成了我的同事,并且是我的下级。我不但没有发现他“厉害”之处,更看清了他的个性特征。当一个人摸鱼习惯了,大概率会快速在竞争赛道上落后,最终可能会一事无成。果然,又过了几年,他再次跳槽。去年见到他,一脸的疲倦和无神的眼光。知道他过得不太顺,想一想可能与自己一直是“超级摸鱼者”应该有点关系。
又想起来前几年经常进出一家年销售过千亿的董事长办公室,几乎有一半的机会,发现他都在摸鱼,无非是玩玩微软自带的空当接龙纸牌小游戏之类的。我就仅当他“日理万机”后的放松消遣。
所以说,如果有人在这里信誓旦旦地说,我从未摸过鱼,我坚决不相信,你信吗?换句话说,真正从未摸过鱼的人,可能是不存在的。
基本上可以下一个结论了:
、一个组织要杜绝员工摸鱼,有时候成本可能高过结果收益,还可能打击工作积极性,落个不近人情的由头,就是说,人,和机器是有区别的。
、组织里的个体,是否热衷摸鱼,一是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的分配问题,二是个人习惯的养成问题。惰性是人性之一,不是有一句俗语嘛:我们的一生,就是战胜自己的一生。战胜自己什么?除了欲望,就应该是惰性吧。
OL,如果把摸鱼当做享受或理所当然,远超劳逸结合的范畴,并耽误了本职所在,就有可能会得不偿失。是不是这么个理?